解析:
首先,若借款人在招商银行的贷款未满一年便选择提前偿还所有待偿债务,那么银行将收取货款总额3倍于实际还款额的利息;
反之,倘若借款人在招商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了一周年,但却选择此时选择提前还清全部债务,那么银行仅会收取货款总额大于等于实际还款额的一个月的利息。
其次,对于在建设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借款人来说,如果其贷款期限尚未达到一年就决定提前还清所有待偿债务,那么银行将会收取提前还贷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而当贷款期限介于一至两年之间时,银行将收取提前还贷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若贷款期限已经超过了两年,但尚未达到三年,那么银行只会收取提前还贷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最后,在农业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借款人需要注意,如果其贷款期限尚未达到一年就决定提前还清所有待偿债务,那么银行将会按照本金乘以月利率的方式来计算违约金,其中月利率的计算方法是贷款利率除以12个月后再减去还款月数。
然而,如果借款人在农业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了一年,并且在此期间从未有过任何提前还贷的记录,那么银行将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同样地,如果借款人曾经在农业银行进行过提前还贷,但在一年后再次提出申请,银行也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至于在工商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如果其贷款期限尚未达到一年就决定提前还清所有待偿债务,那么银行将会收取提前还贷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但是,如果借款人在工商银行的贷款已经超过了一年,那么银行将不会收取任何形式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