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具体情况需视实际状况而定。
若是在消费者与商家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前提下,仅选择退款作为解决方案,那么这种做法无疑是合理且合法的;
然而,若仅仅是由买家单方面提出仅退款的请求,那么这便构成了违法行为。
此种行为被视为违约行为,违背了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卖家有权要求买方立即归还所购买的商品,或者在与买方充分协商之后,要求买方承担与退还商品的价款相当的损失赔偿责任。
甚至在必要时,卖家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