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情况,则投保方有权提交仲裁申请或提起法律诉讼。
依照相关法规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上引发交通事故,致使本车乘客以及被保险人之外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有义务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在此过程中,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他们可依法提请仲裁机构进行裁决,亦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