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物业服务未能达到应有水平时,业主无权以此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用。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物业费乃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依照物业合同约定而应尽之责任和义务。
对于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予业主使用的物业,其物业费用则由开发商承担支付。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