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基于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确立的侵扰行为受害者的法律保护原则,即只要侵权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便需负起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如若在冲突中并未受伤,那么即意味着并没有产生实质性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损失,因此也就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侵权责任。
但是,假如对方借此进行恶意诽谤,导致个人声誉受损,那么您有权要求其承担侵害名誉权的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公开道歉以及消除不良影响等措施;
而当这种行为已经严重干扰到了您的私人生活和安宁时,您还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承担侵犯隐私权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