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同并非必须经过签字盖章方可发生效力。
实际上,只需双方当事人通过其明示或默示的意思表示达至合意,且各当事人均具备订立该合同的法定义务和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未违反任何现有的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原则,那么此种情况下所缔结的合同便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受到相关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