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具备合法资格获得房产证书。
从法律层面来看,并未禁止未成年人拥有房产。
当房产证书的持有者为未成年人时,应被理解为一种对其的特殊赠予行为,该房产即被认定为属于未成年人的私有财产,任何人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处置,即便此人是未成年人的合法监护人,亦不可在殊非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权益的情况下,任意处置该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