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拆迁安置房屋进行产权证办理所需缴纳的税费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拆迁的房屋面积不超过120平米(包括120平米),且该房屋的交易单价未超出4600元/平米,同时,其所属社区的绿地覆盖率需满足大于等于1.0或等于1.0的标准,那么对于此类情况,只需要按照房屋交易价格的1.5%来征收契税即可。
但若任意一个条件未能达标,就必须依照房屋成交价格的3%来缴纳契税。
其次,办理产权证所需要支付的劳务费用为每平米3元。
再者,办理产权证的登记费用方面,如果被拆迁的房屋面积小于等于100平米,则需要缴纳90元的登记费用;
若房屋面积介于100至200平米之间,则需缴纳100元的登记费用;
而当房屋面积每增加100平米时,则需额外收取10元的登记费用。
此外,办理产权证还需要支付测绘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若房屋面积小于等于50平米,则需缴纳80元;
若房屋面积介于50至100平米之间,则需缴纳120元;
若房屋面积介于101至200平米之间,则需缴纳160元;
若房屋面积介于201至300平米之间,则需缴纳200元。
最后,办理产权证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其税率为房屋成交价格的0.03%。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