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房公证费可能收取几万元,具体收费的时候,不得违反当地收费标准的规定。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2、公证费可能的收费方式如下:
(1)收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二、拆迁房可以公证给其他人吗?
1、拆迁房可以公证给其他人。
赠与的房产必须在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前提下,才能办理房房屋赠与手续,房屋产权在赠与前,必须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的司法公证手续,赠与公证手续办理后,凭赠与公证书、赠与双方的当事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和当事人双方到我局办证大厅,经申请,就可以办理赠与转让手续。
2、已经被公证了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得撤销赠与。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也不得随意撤销赠与。
三、拆迁房屋质量问题谁?
1、拆迁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房屋管理部门。
(1)对于一般质量问题,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请求物业公司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
(2)被拆迁人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认为安置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及时聘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其次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或去调查安置房是否通过竣工验收程序。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符合标准,或是直接关系到使用的安全性,且修复不可能或成本甚巨的,被拆迁人就有权利拒绝入住,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损失补偿款。
2、如果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但不影响正常的居住使用,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内进行修复。
(1)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的费用及相应的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2)安置房出现问题首先要维权,那么就需要确定这个问题的根源在开发商身上。至于如何确定空口无凭,需要找专业的鉴定机构去进行鉴定,鉴定完毕才能确定是谁的问题。
(3)业主也可以先把开发商起诉到法院,然后再向法院申请,让法院去找全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获得拆迁房之后,若是想要将房屋赠送给他人,一般会签署一份协议,此协议拟定后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公证,若是想要公证,一般需要支付公证费。对拆迁房公证费怎么收取存在其他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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