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二楼露台进行雨棚搭建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然而若得到了相关建设管理部门的许可批准,那么这种做法便不再属于违法建筑范畴。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关于住宅室内装潢和改造的规定指出,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或组织都不得擅自进行建筑物、构筑物的搭建工作;
不得擅自改变住宅外部结构,包括在非承重外墙开凿门窗;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更改供暖管道及设施;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更改燃气管道及设施等行为。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
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
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