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涉案双方应充分尊重事实,就事故所导致的损失状况展开深入地商讨与协调,以期达成和解协议。
此过程中,为了确保协议具备法律效力及可执行性,建议双方签订书面的协议书来明晰彼此间的权利义务范围。
一般来说,各大保险公司并不会严格依照双方所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给予相应的理赔,在前往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仍需提供详细的赔偿计算依据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