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规和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有权选择是否招聘以及雇佣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
截至目前,我们尚未发现任何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以阻止企业雇佣这些老年人。
因此,只要企业与应聘者之间就雇佣事宜达成了共识,雇佣60岁及以上高龄人士的业务便可以实现。
然而,由于60岁已超出法定的劳动者年龄范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无法与其签署劳动合同,而应改为签订劳务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