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行为主体对已注册的资金采取了非法抽逃的行动,那么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抽逃资金罪行,进而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追究。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所明确规定,那些作为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股东,如果他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关于注册资金的交付规定,既没有实际交付货币亦或是实物资产,甚至是没有完成财产权利的合法转移,表现出虚假出资的行为;
或者是在公司正式成立之后,又实施了抽逃出资的违法行为,且涉及到的金额巨大,产生的后果严重,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下,将会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会被判处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