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乡村集体股权证书所具有的重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投票决策权,参与为民治方式进行的农业管理与监督决策,以及代表性的批评或建议权,同时更享有福利权益以及分享利润的权利。
在具体内容上,首先,年满十六岁且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享有选举他人参与股权管理的选举权、享有自我竞选管理的被选举权以及参与重大决策的投票权;
其次,在参与乡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乡村集体股民享有参与民治管理和监督事务的权利;
再者,他们凭借自身股权代表的身份,享有针对乡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及建言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