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希望启动案件之再审程序的话,当事人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递交有效身份证明书、申请书,若有任何新的证据需要呈堂的话,还需附带相应的证据资料。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业已生效的判决及裁定,当事人若认为其中存在错误之处,可依法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