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荒山地,作为农村土地资源中的一个重要类别,其使用和管理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
一方面,荒山地可根据相应的法律程序,如招投标、拍卖以及公开协商等方法实施承包经营。
另一方面,还可以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荒地的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份形式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进而实施以股份合作为基础的承包经营或联合经营策略。
在这个过程中,务必要确保遵守所有与之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从而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