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车祸致死,其所在企业是否需承担相应责任,需依据特定状况进行具体分析,详述如下:
首先,如果该员工并非事故的主要过错方,那么此种情形便符合认定为工伤之标准,届时应由该名员工所在的雇主即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义务;
然而,若系员工本人负主要责任,则用人单位在此情况下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