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交替通行规则要求同方向的车辆只能从特定的车道中驶出,而在此情况下,相邻两条车道中的车辆需按次序进行通行。
当机动车遇前方存在大规模等待或低速行驶的车辆队伍时,在车道数量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处,若出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现象,机动车应按照规定依次交替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