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签署合同之后且交付产品不合规时,应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首先,如果所交付之产品无法满足合同规定的目标和用途,有权拒绝接收此产品;
其次,若因为对方违反合同条款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可立即采取行动拒收该产品并向其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
最后,若虽然产品交付存在瑕疵但仍可接受,则可与对方进行协商以修改合同内容或者降低产品价格。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沟通和记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