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劳动仲裁流程的相关事项:
首先,劳动者须从自身合法权益受侵害之日算起,在一年之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
其次,该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诉人的仲裁申请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仔细审查与答复;
最后,由三位仲裁员组成专门的仲裁庭,依照全面了解及查证具体情况的前提下,公正地作出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