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经授权擅自撬开门闩的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行为范畴之内。
私自侵入他人居所,即指未经房主的明确同意或者没有得到合法授权的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强制进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搜查或者对公民住所以及公民个人财产的非法侵犯。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是其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权利同等重要,都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
在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在主观层面上表现为故意为之。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已经违背了权利人的意愿,或者破坏了他人住宅的宁静,却仍然积极地侵入或消极地不退出,那么这样的行为便构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如果误入他人住宅,一旦被发现应当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需要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情况下,则不构成此罪。
例如,当发生火灾时,由于家中无人,无法获得房主的同意,此时消防队员的破门而入,便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行为。
若有人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并且存在以下任意一种行为的,均应予以立案调查: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过房主的要求或者教育后仍拒绝退出,严重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坏、污染或搬离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放尸体进行滋事,严重影响到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导致他人无法继续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某些目的,为了满足自身的私欲,会采用非法侵入住宅的手段来威胁他人,给他人施加压力,逼迫他人为自己解决问题。
例如,要求调整薪资、更换工作岗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