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我们有以下明确的规定: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上诉或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在两个月内予以审结;
2.涉及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案件,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将审理期限延长至四个月;
3.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限的,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