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解析常见法律疑问及对策
(一)涉及房屋权属确认审判、使用权享有、所有权交易、租赁合同签订、典当协议签署以及抵押事项处理等方面所引发的各类民事纠纷,以及与房屋紧密关联的装修工程质量争议、装饰品归属纠纷和附属设施权益纷争等,当事人均有权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二)若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拆迁补偿款、安置事宜等产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时,则应由负责审批该拆迁项目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别人民政府进行裁定。
如当事人对此裁定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于单位内部建设房屋及分配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情况,这属于单位内部行政管理事务范畴。
因此,职工对分房政策存在疑虑,或者认为单位分房方案不公正导致的纠纷,并不属于法院审理案件的范围,而应当由本单位或者相关行政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