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不慎摔倒,通常并不被视为工伤。
然而,如在单位发生此类状况,则单位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应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执行职务而遭受事故伤害;
(2)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