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个人所得税是否满足满五年的要求,主要是根据房产证上注明的期限来进行判定。
无论该房产证上署名为何人,只需证明其从注明日期至销售期间已经足五年,并满足相关规定,即能够获得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优惠待遇。
对于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若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文件上显示已满五年,且为本省范围内仅有的居住用房,则可免除相应的税费缴纳义务;
反之,若未达到五年期限,或者虽已达五年但并非本省唯一居住用房,则需按照差额的20%计算应缴税额,其中差额部分由现成交总价扣除原购买发票价格以及合理费用(包括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银行按揭利息、装修费用等)后得出;
此外,如无法提供原始发票,也可选择按照全额的2%进行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
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