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因解除劳动合同而被确认,那么属于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劳动者,将按照一年来计算;
而对于工作时间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应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进行计算,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