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公诉人表示,在特定情况下,若被告坦白罪行并表现出宽大悔过之态,便可以无需进行法庭审判。
依照我邦现行相关法律规章,对于那些犯罪行为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微乎其微、实际危险性较低的案件,只要罪犯能够诚恳地承认罪责,便可免于提起公诉。
不起诉制度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