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夫妻共有的房产中,若仅书写其中一位产权人的姓名进行售卖时,所需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包括以下几类:
首先是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
其次,出售者须提供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可用作身份证明的有效文件以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文件;
此外,出售者的户口簿也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已经购买的公租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中央直属单位所拥有的房产以及经济适用房等特殊类型的房产,在进行出售转让时,还需提供相应的审批及申请手续,同时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贷款合同以及还款证明等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