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应于员工正式离职之际,不仅需一次性支付完毕其当月全部工资,同时亦须一并结算所有加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公司往往会选择在下个月公司统一发放工资之时再行结算员工工资。
若员工坚持要求离职时即刻领取工资,则公司理应立即予以兑现。
如若未能及时结算工资,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
对于此类情况,劳动者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通过协商方式加以解决。
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展开直接对话,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其次,申请调解也是一种有效途径。
当事人可以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当地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处理;
再次,仲裁处理亦为可行之策。
当事人可以将纠纷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处理;
最后,诉讼解决亦是一种合法手段。
对于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结果不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