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露天采石场所必需的安全距离应不少于300米,以确保与居住区、工业厂房以及公路、供电传输线路等公众基础设施间维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尤其是对于居民区,其与采石场之间的可见性直线距离须确保在500米以上。
关于房屋所受影响的评估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包括爆破装药量及其引发的震动程度,房屋周边地质构造,房屋建筑结构,以及可能遭受的损害状况等等。
若房屋确实因采石活动受到影响,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并得到确认后,便可向采矿方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协商方式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