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女方而言,若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其所应遵循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随后法院将进行受理并展开相关程序和流程,如调解,正式庭审以及最终的判决等。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必须履行法定职责,先行对婚姻关系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确认夫妻双方情感确已破裂,则应当依法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受理;
而对于已经受理的此类案件,法院也将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