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离婚之后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将无法获得相应的安置补偿。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问题,通常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果,则需要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子女抚养及女性权益保护等方面因素进行公平裁决。
此外,夫妻任何一方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也应得到法律严格的保护与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