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享受拆迁安置再拆迁怎么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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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云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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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选择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的方式、可以选择纯货币的补偿、还可以选择房屋置换的方式。如果双方针对再拆迁补偿的金额以及补偿的支付方式有异议的,可以进一步的选择起诉去处理的。
已享受拆迁安置再拆迁怎么补偿?

一、已享受拆迁安置拆迁怎么补偿?

补偿的方式一般有三种,需要依照实际情况去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的:

1、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加上宅基地地价;

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的置换。

二、发生房屋拆迁补偿纠纷问题的情况下怎么解决?

房屋拆迁纠纷发生时,可以根据解决的方式来确定找谁来处理:

1、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找行政主体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但有的只能是找上一级的主管部门进行复议;

2、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帮助;

3、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4、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

三、拆迁补偿的计算内容是什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已享受拆迁安置的再次拆迁的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的,但是已经不再享受相应的安置费或者是安置补偿了。一般来说会采取货币置换或者是置换房产的方式。双方很有可能会在处理拆迁纠纷的问题上有一定的纠纷,有纠纷的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是起诉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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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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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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