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自然人可以单独签署承揽合同文书。
在签署承揽合同时,其所涉及的各方主要包括承担劳动任务之人以及委托进行工作之人,而他们均需是具备完整之民事行为能力者。
此外,所有的承揽合同条款及内容皆需由相关方(即承揽人和定作人)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共识,方可正式生效。
在整个过程中,承揽合同的订立必须经历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重要阶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