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对于夫妇双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
倘若夫妇之间就此达成了协议,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产划分到各自所有,并且也告知了债权人,那么一旦债务人面临对外负债的情况,债权人便只能从债务人的个人财产中寻求清偿。
在财产分割过程中,将会依据财产的具体形式、取得的时间、资金投入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同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性权益原则、有利于生产发展且便利日常生活的原则来进行合理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