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于那些违法行为严重的摩托车驾乘者,经交管部门依法扣留其所持有的摩托车后,将按程序回收并强制实施报废处理。
在此基础上,应对涉事驾驶员处以人民币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