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遇到企业未按法定程序发放生育津贴时,作为员工的我们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并要求处理。
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女性职工休产假的这段时间里,她们所应享有的生育津贴,对于已经参加了生育保险的员工而言,将按照用人单位在上一年度中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由生育保险基金负责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