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若外来人员符合如下各项标准,则可在上海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首先,需满足法定的退休年龄要求,具体而言,男士须年满60岁,而女士如从事管理或技术层面工作,则需要年满55岁;
另外,对于直接参与生产服务领域的工作人员,则需要年满50岁;
其次,要求个人与所在单位共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养老保险缴纳义务,并且在退休之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必须在本市范围内;
再次,缴费年限包括外地社保年限在内,累计应满15年;
最后,在上海地区累计缴费年限也需达到10年以上。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