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所引发的违约赔偿问题,其具体标准大致如下:
首先参考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长度,若已经达到或超过一年,则应根据每月工资收入的标准,给予每个年度的补偿费用;
而对于工作时间已达六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员工来说,也应视作一整年进行计算;
至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赔偿。
然而,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