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之规定,职业病被视为工伤范畴,故在赔偿方面,应依据工伤赔偿相关条款执行。
以下为具体赔偿细则:
1.对于治疗工伤所需之医药费用,若该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如工伤员工需住院治疗,其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报经办机构同意后,至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而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则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
3.工伤员工前往与本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所需费用,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同样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4.对于因患职业病而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其原有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仍由所在单位按月发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