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经由法律途径并未提供对此种行径的宽恕。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对于妨害公务行为,情节严重者,通常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并处罚金,如能得到受害方的谅解,则可能酌情减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境内,任何以暴力手段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尤其是对警察进行攻击的行为,都必须受到刑事制裁。
即便获得了受害方的谅解,也无法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仅有可能在量刑上予以适当减轻。
尤其是针对那些暴力袭击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犯罪分子,更需加重惩处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