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旦被监禁于看守所之中,便未必能够再度获得自由。
毕竟,这里乃是关押有罪之人之处,当某人踏入这座看守之门时,其行为多半已触犯了相关法律,抑或是涉嫌违法,在此处需等待司法机构的最终裁决。
经审理后若确认为有罪并且判决生效,则有可能被转移至特定的监狱进行服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
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
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