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在劳动合同有明确条款或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予解决。
另一方面,若实际产生了经济损害,可以依法直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进行扣除,但所扣除的金额需遵守以下规则:
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同时,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亦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如与劳动者达成共识,亦可由劳动者自行承担并支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