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撤销物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对于前期物业管理工作来说,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来进行处理。
其次,在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并通过后,可以对是否解除当前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公开投票。
当投票结果得到了全面统计之后,便可重新选择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从而解除与现有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联系。
在此过程中,业主委员会应对所有相关工作事宜进行妥善交接。
以上所叙述的流程主要适用于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对于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双方已经签署了合法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在物业公司未出现违背合同约定的行为之前,不得擅自解除此份合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