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病假的相关规定标准,我们总结如下几点:
首先,对于各级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而言,在患有疾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及时向所属部门的直属上级领导进行申报,同时递交书面形式的病假申请,经由该领导审核批准之后,再上报给本机构的人事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其次,对于各个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同样需要遵循上述流程,在患病需要请假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的最高领导进行申报,同时递交书面形式的病假申请,经过该领导审核批准之后,再上报给本单位的办公室负责人事管理的相关同志进行备案。
最后,关于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我们也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保障。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