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拖欠工资之恶意行为者将可能面临拘留的处罚,若涉案情节严重则可能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类情况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拘留问题,更可能导致法人代表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系以转移、藏匿等手段逃避支付劳动者合法劳动报酬,或具备支付能力却仍拒绝支付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且数额巨大、经相关政府部门多次责令支付后仍无明显改善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