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风险投资,即是由具备专业素养的金融业者,以其所拥有的风险资本,对那些处于新兴阶段、呈现出快速增长态势且具有巨大市场竞争力的尚未上市的企业(尤其是高科技领域的企业)进行投资,在承受较高风险的同时,为这些企业提供长期性的股权资本支持以及增值服务,从而推动企业实现高速发展。
经过数年时间的培育,投资者可通过企业上市、并购或其他股权转让等途径撤回投资,进而获取丰厚的投资回报。
以下是几种寻找风险投资的有效方法:
1.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寻找潜在的投资人;
2.积极参与各种创业、投资相关的社交活动;
3.加强与曾成功获得融资的人士之间的沟通交流;
4.与潜在的投资人进行深度洽谈;
5.精心制作一份优质的商业计划书(BP),或者将企业的基本架构搭建完善。
随后,可以选择在诸如微链这样的平台上发布BP,以便与潜在的投资人建立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