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购买凶宅者有权选择退房。
由于凶宅属于房屋买卖中的重要因素,卖方需要负有提前披露的义务。
在交易过程中,倘若卖方有意隐匿或未曾对凶宅状况做出明确说明,便构成了对诚信原则及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的背离,买受人因此有权提出退房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