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规条款,购房者收取定金是合法且受到保护的行为。
按照该法典的规定,买卖房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倘若都愿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便可达成定金协议。
至于具体的定金金额大小,买卖双方均可通过平等对话和协商来确定,但需注意的是,其总金额不得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这个上限。
若超出这一限制,则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对于购房者而言,支付定金有助于确保未来房屋买卖合同的顺利签署。
尤其在当前房价飞涨的大环境下,支付定金对买方更为有利,因为卖方有可能因种种原因改变主意,不愿出售房屋。
此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对方赔偿房屋的溢价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