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试用期间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发放薪酬,您有权前往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并请求其核实处理。
在职场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与法律法规相悖的待遇,特别是关乎到每位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员工福利和薪资问题,此时您完全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诉,即使在试用期内尚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这无疑是维护自身权益最为便捷有效的途径之一。
若您希望采取更为复杂的维权方式,则可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有望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